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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于2016年7月16日晚上,从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金科十年城,链家地产下班,自己骑电动车回家途中,不幸遇上车祸,17号去医院检查接受治疗,现在本人因病在家休息,想咨询一下本人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,若是该怎么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,若不是该怎么处理?事情紧急希望李老师尽快予以帮助,本人十分感谢!

你好!谢谢你的留言,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要认定为工伤,必须要具备几个条件:其一,必须是发生交通事故;其二,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,认定受伤者不应承担主要责任;其三,应当是在上下班途中;等等。如有疑问,可以电话咨询。

回复时间:2016-07-23 回复律师:李春林 咨询热线:130-7239-93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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