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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*,于2013年换尘肺病,经公司申报为工伤,伤残鉴定为尘肺病三期三级伤残,由于公司参保没有按照本人的工资参保,导致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出入太大,我方不服找律师申请劳动仲裁,仲裁支持了我方的要求,但是在工资计算方面过的的偏袒企业一方,我方不服上诉一审居然不但,不支持我方要求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和伤残津贴差额,就连仲裁支持的部分都没有了,我方再次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我们应该怎么办

谢谢您的信任,就您咨询的问题,我可以依法申请再审。

回复时间:2016-04-03 回复律师:李春林 咨询热线:130-7239-93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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