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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春林律师,中共党员,研究生,重庆森木律师事务所发起人、主任,重庆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,重庆市律师协会规划规则委员会委员,江北区普法讲师团讲师,重庆市12355城乡市民学校工作站志愿者服务团成员,重庆市非公...[详细]
我是一名校园保安,工资五年多了。中途与学校签订过两次合同,现在学校降低了我们工资。并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应聘合同,我拒签,学校就以我拒签为由。将我作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处理,拒付失业保险金。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
谢谢您的留言!我个人认为学校的做法不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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