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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不办社保转移能起诉吗?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06-29


  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法定的社会保险时,可以起诉。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只是故意怠于给离职职工办理转出手续,是否可以起诉呢?


  案例:2005年,我与一家医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2005年至2008年,该公司为我投保了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。后因公司经常拖欠工资,我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。之后,该公司停止为我缴纳社保,但并未给我办理相关的转出手续,导致我无法在新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。请问,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吗?

  解析: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第79条的规定,劳动争议发生后,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;调解不成,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同时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5条规定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,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、保证金、抵押金、抵押物产生的争议,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、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,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,当事人依法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。所以,你可以先申请仲裁,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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